1、项目开工后,项目经理应编制项目允许产生“零工”内容计划一览表,允许产生零工的由项目部承担费用。禁止发生应分包班组所属工作内容未执行而项目部去承担产生的零工费用,其零工产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分包班组的承包工作内容及班组之间共同的摊销内。
2、部分零星工程实体分项需由项目部组织零工完成的,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核算员就工程量和用工量的成本进行核算,由项目经理向生产经理提出施工方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采用。施工时由项目经理安排专人盯班,采用定质定量的计件包工法,增加工效,减少返工,降低风险。
施工过程中由项目核算员负责对阶段性的工程量完成情况同项目核算成本进行比对汇总分析,并与项目经理沟通,由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
3、因分包班组合同履约问题而发生的零工成本必须双倍以上扣回,由项目经理确定不同情况下扣回倍数并负责下发通知单,项目核算员负责在当月核对工程量时或当月拨付工程款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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