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超标30%夹心板被称“有毒板”

家庭装修,几乎离不开细木工板(俗称夹心板)。其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家装工程的寿命,而且还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然而,工商部门的调查表明:目前市场上的夹心板不合格率近90%。其中,竟有近30%为甲醛超标,这种甲醛超标板被消费者称为“有毒板”,对人们健康危害很大。

工商机关等执法部门严查夹心板的质量,并对有问题的产销企业进行曝光,这样的举动大快人心。让我们形成合力,共同“围剿”,使那些劣质品没有立锥之地。

7月17日,市工商局公布了对装饰材料市场细木工板质量专项抽查的结果:不合格率高达89.5%,其中甲醛超标的达29.4%,其情况令人堪忧。

据了解,市工商局近日委托辽宁省家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沈阳望花木材市场、小北装饰材料市场、东北装饰材料城销售的及部分仓库存储的细木工板产品,连续实施了监督抽查。此次抽查的检验依据是国家强制执行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和国家GB/T5849-1999《细木工板》标准,方式是对产品进行盲样质量检验。抽查结果反映出我市市场上销售的多数细木工板质量远达不到国家标准。

本次监督抽查共计抽取细木工板产品38个批次,生产厂家涉及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辽宁等5省13个地、市。其中,抽取外埠生产的细木工板产品34个批次,占抽查总数的89.5%;本地生产的4个批次,占抽查总数的10.5%。省家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依据国家标准对抽取的38个批次细木工板产品进行产品理化(含水率、静曲强度、胶合强度)、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为34个批次,不合格率为89.5%;合格产品4个批次,合格率为10.5%。其中,在有害物质限量检验中,甲醛释放量指标不合格10个批次,占不合格比率的29.4%;理化指标检验中:其中,含水率指标不合格6个批次,占不合格比率的17.6%;横向静曲强度指标不合格14个批次,占不合格比率的41.2%;胶合强度指标不合格28个批次,占不合格比率的82.4%。

抽查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甲醛释放量超标。甲醛对人体黏膜,特别是呼吸系统具有强刺激性,影响人体健康。监督抽查的细木工板产品不合格率为29.4%,有的产品有害物质(甲醛)含量高达57.3mg/L,超过国家E2标准(要求较优宽)甲醛释放量标准11倍。

胶合强度不足。胶合强度反映了细木工板结构的稳定性和抵抗受力受潮开胶的能力。抽查的产品中,胶合强度不合格比率为82.4%,有11批次产品胶合强度低于0.1Mpa,不到标准值的1/7.这说明企业没有从技术方面去解决如何达到限量指标,只是单纯从减少施胶量来解决甲醛问题,从而造成细木工板的胶合强度不合格,这种顾此失彼的作法。虽然能减少甲醛释放量,但却使细木工板的胶合强度受到了破坏,使其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整体产品质量不能达标。所以解决甲醛释放量的根本出路应该是采用新的胶粘剂,或提高尿醛树脂的质量。

横向静曲强度不合格。横向静曲强度反映细木工板产品承载受力和抵抗受力变形的能力。抽查的产品中,横向静曲强度指标不合格比率为41.2%。其中有的产品横向静曲强度只有5.6MPa,达不到标准规定值的一半。这说明企业对木条铺装流程环节存在施胶量不足(木条两侧不涂胶)问题。使其使用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从而降低了细木工板整体胶合强度。

含水率低。含水率关系到细木工板产品在环境湿度变化时抵抗变形的能力。抽查的产品中,含水率指标不合格比率为17.6%。该项不合格将使人造板制品在使用中容易出现变形翘曲现象。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原料质量差、生产工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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