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城市中的桥梁安全问题,不仅成为公众广泛关注的话题,还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一定的威胁,业已成为城市安全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隐患。不少城市中的桥梁带病运行,带伤使用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甚至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尽管一些城市出台了加强桥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但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或机构,导致地方法规不是流产,就是夭折,有的甚至是一种摆设,实际操作困难重重。
令人称道的是,国外在这些方面的做法就值得我们仿效。今年上海市有关部门就接到来自英国一家桥梁设计公司的通知,建议该市对外白渡桥进行修缮。因为该桥到今年已达到了设计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故不宜再行使用。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国外对桥梁安全的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国外公司对桥梁安全的态度和责任,这种做法颇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目前,在我国的所有城市中,大量危桥、险桥仍在使用,虽然一些城市没有因桥梁垮塌而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我们也不能存在这方面的侥幸心理,桥梁垮塌不仅鲜有披露,还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理应引起各级政府和桥梁设计单位,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在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工作机制,信息收集和反馈更是白纸一张,监督管理存在相当多的缺陷和漏洞。究其原因,我国在这方面还缺少相应的
法律法规、制度跟进也不及时,监督约束机制没有形成,加上存在多头管理,责任不明,以及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不足,相关部门又不能很好地行使职权,进而导致管理者表面在实施管理,实际上则没有真正付诸行动的局面。
针对桥梁安全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关专家明确指出,类似城市大桥这样的共公建筑安全,应该尽快纳入有关部门监控的视野,从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定期对公共建筑的安全系数进行严格控制,从而达到科学使用和养护,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此,我们有必要好好地学一学国外在这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对到了设计寿命的桥梁就应该提示一下,否则到了发生安全事故也就为时已晚了。不过,一些在建中的大桥出现垮塌或使用后不久就出现质量问题也就另当别论了。当然,对于这样的事故,我们也决不能掉以轻心。这方面的惨痛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鉴于城市桥梁安全管理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弊端,各地各部门都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对此熟视无睹。减少城市中的安全隐患,降低城市中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部门必须尽快把桥梁安全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将其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努力克服多头管理的弊端,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在具体实施中,应本着谁设计,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桥梁安全终身负责。管理单位和监督部门应定期对桥梁进行质量检测,切实做到运行和使用中的桥梁既不带伤,又不生病。一旦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要做的都是事后作缺了。只有做到先知先决,防患于未然,才能更好地维系城市桥梁的安全运行,最大可能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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