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督查项目监理机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热情服务”的开展工作。检查方式:1.对所辖项目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要认真如实记录检查情况。2.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项管部。项管部将予以复查。3.公司将把检查记录予以归档,作为监理人员考评及调资依据。监理人员的检查,将如实记入个人档案内纳入个人诚信管理。检查时间与安排:4.不定期巡检:项管部将对所辖项目每月巡检一次,重点项目将视其情况加大巡检频率;5.定期检查:项管部将在每季度最后一月进行大检查,检查结果将在每季度的总监大会上予以通报,并将对表现好的监理部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项目予以处罚。检查内容: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配套附表。巡检记录表巡检记录表须项目总监签字,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管理部各存一份,并报总工办备案存档。六、考核评比:6.考核评比后,根据得分排队,并作为考核项目总监绩效的依据;7.考评结果报总工办。考核(由公司总工办负责):8.巡检次数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巡检记录;9.对工地是否全面了解;10.对工地存在的问题,是否下发整改通知,多少份;11.公司下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及时整改;12.业主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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