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篮停靠装置
物料提升机是只准运送物料不准载人的提升设备,但是当装载物料的吊篮运行到位时,仍需作业人员进入到吊篮内将物料运出。此时由于作业人员的进入,需有一种安全装置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保护,即当吊篮的钢丝绳突然断开时,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致受到伤害。
(1)安全停靠装置。当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能将吊篮定位,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吊篮内作业人员和运送物料时的工作荷载。此时荷载全部由停靠装置承担,提升钢丝绳只起保险作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断绳保护装置,是安全停靠的一种型式,即当吊篮运行到位作业人员进入吊篮内作业,或当吊篮上下运行中,若发生断绳时,此装置迅速将吊篮可靠地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确保吊篮内人员不受伤害。但是许多事故案例证明,此种装置可靠性差,必须在装有断绳保护装置的同时,还要求有安全停靠装置。
2.安全装置应定型化
许多物料提升机虽具有安全装置,但从实际运行中和动作试验中考核,其灵敏度、可靠度都不能满足要求,从而影响生产达不到安全效果。各种安全装置从设计、使用到定型,应该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大家推广使用的应该是既灵敏可靠又构造简单便于管理的装置。
3.超高限位装置
超高限位装置又称上极限限位器,主要作用是限定吊篮的上升高度(吊篮上升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应小于3m),此距离是考虑到意外情况下,电源不能断开时,吊篮仍将继续上升,可能造成事故,而此段距离可使司机采用紧急断电开关切断电源,防止吊篮与天梁碰撞。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收。
(1)当动力采用可逆式卷扬机时,超高限位可采取切断提升电源方式,电机自行制动停车,再开动电机反转使吊篮下降。
(2)当动力采用摩擦式卷扬机时,超高限位不准采用切断提升电源方式,否则会发生因提升电源被切断,吊篮突然滑落的事故,应采用到位报警(响铃)方式,以提示司机立即分离离合器并用手刹制动,然后慢慢松开制动使吊篮滑落。
4.高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
《龙门架规范》规定,高架(30m以上)提升机,除具备低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外,还应具有以下装置:
(1)下极限限位器。当吊篮下降运行至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即能动作,当吊篮达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吊篮停止下降。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缓冲器。在架体的最下部底坑内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额定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缓冲器的型式可采用弹簧或橡胶等。
(3)超载限制器,主要考虑当使用高架提升机时,由于上下运行距离长,所用时间多,运料人员往往尽量多装物料以减少运行次数而造成超载。此装置可在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发生报警信号提示司机,荷载达到和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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