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即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以下是鲁班乐标小编整理相关建筑拆除规范内容: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基本概况: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一般规定(3)施工准备(4)安全施工管理(5)安全技术管理(6)文明施工管理等内容,其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基本内容如下:
5.0.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
5.0.2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5.0.3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远离被拆除建筑。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5.0.4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0.5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0.6拆除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2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技术交底;
4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记录;
5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6机械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5.0.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5.0.8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附件: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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