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的设计原理

公共建筑的设计原理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

各种类型公共建筑的设计都立足于处理好功能要求、艺术形象和技术条件这三者的关系。其中,物质功能和审美要求的满足是设计的目的,而技术条件则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功能是建筑设计的根本目的,建筑功能涉及到建筑的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物理环境(量、形、质)等问题。其中空间组织是问题的关键,空间组织是靠合理的动线(人流、物流、货流、设备流)来保证的。

公共建筑的单一空间设计:

功能是建筑设计的根本目的,所以功能对于单一空间的量、形、质就有相关的规定性:

量合适的大小(面积)、容量(体积);

形合理的形状;

质反映空间品质的采光、通风、日照等条件。

一个空间要有合适的量、形,在此基础上要有合理的门窗设计,包括位置、数量、形状、开启方式、高度等,门窗设计是决定空间品质的基本因素,同样是建筑功能问题的重要方面,应在设计中综合考虑,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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