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中国
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地基基础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1总则1.0.1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说明:1.0.1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中的“土方工程”列入本规范中。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说明:1.0.2铁路、
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专业规范执行。1.0.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说明:1.0.3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说明:1.0.4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各个规范的编制起了指导性的作用,在具体执行本规范时,应同GB50300标准结合起来使用。1.0.5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说明:1.0.5地基基础工程内容涉及到砌体、混凝土、钢结构、地下防水工程以及桩基检测等有关内容,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有: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1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2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基本规定3.0.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施工勘察要点详见附录A。说明:3.0.1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均与地下土层接触,地质资料极为重要。基础工程的施工又影响临近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对这些设施的结构善的掌握,有利于基础工程施工的安全与质量,同时又可使这些设施得到保护。近几年由于地质资料不详或对临近建筑物和设施没有充分重视而造成的基础工程质量事故或临近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破坏事故,屡有发生。施工前掌握必要的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是有必要的。3.0.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说明:3.0.2国家基础建设的发,促成了大批
施工企业应运而生,但这些企业良莠不齐,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尤其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性较强,没有足够的施工经验,应付不了复杂的地质情况,多变的环境条件,较高的专业标准。为此,必须强调施工企业的资质。对重要的、复杂的地基基础工程应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资质指企业的信誉,人员的素质,设备的性能及施工实绩。3.0.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说明:3.0.3基础工程为隐蔽工程,工程检测与质量见证试验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必须有权威性。只有具有一定资质水平的单位才能保证其结果的可靠与准确。更多关于“地基基础验收规范”等建筑方面的知识以及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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