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号
关于对张瑞等115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公告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规定,经审核,张瑞等115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符合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条件,准予考核合格(见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张瑞等115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doc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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