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建公示字〔2018〕2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山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台怀镇区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选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和拟选址方案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xj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8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建议表》于2018年2月9日前传真至0351-3580179或发电子邮件sxfjm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台怀镇区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位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新建光明寺水厂,占地面积2626㎡,建筑面积368.2㎡;新建竹林寺水厂,占地面积1505㎡,建筑面积330㎡;新建光明寺大口井水源地,占地面积400㎡,建筑面积16.6㎡;新建竹林寺截潜流水源地,占地面积1500㎡,建筑面积800㎡;新建妙德庵截潜流水源地,占地面积360.1㎡,建筑面积180㎡。
联系电话:0351-3580082
监督电话:0351-3580084
附件:公众意见建议表.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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