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配合开展4类重点对象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省级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7 来源:湖南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支持配合开展4类重点对象农村住房

质量安全省级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全省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厅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村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省级排查,请有关地区积极支持配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省列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48个县市区,每县市区排查2个建制村,其中纳入2019年省级抽查和2020年市级抽查的建制村不再纳入排查范围。

二、排查内容

1入户核查历年已实施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和未实施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质量安全情况(包括房屋的选址、地基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面工程等方面的质量安全情况)。

2入户核查住房是否进行安全性鉴定、建新是否拆旧、危房是否住人、贫困农户满意度等情况

3其他工作。厅联络员全面了解县市区住房安全性鉴定、

今年危房改造任务是否开竣工、质量安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市州开展排查情况。

三、排查时间及方式

52031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各组和县市区商量确定。本次抽查直接走村入户,采取现场入户查看、访谈和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

四、排查人员分组安排

排查人员分组情况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积极支持配合。市、县住建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省级排查工作,加强与省级联络员的沟通联系,并提供县级自查、市级排查和问题台账;明确被排查乡镇、村联络员,为排查组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指引。

2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对排查组反馈的问题要迅速抓好整改,现场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限)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市州要对所辖县市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并督促县市区按时按质完成问题整改。

3严格作风纪律。本次排查工作人员和联络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各地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联络员:曾华俊18207413606

        何方平18873362012

附件:农村4类重点对象住房质量安全省级排查人员分组情况一览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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