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质〔2020〕6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深入推进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省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打造“江西建筑”品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大力推进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江西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质〔2018〕19号)要求,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强化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管控,着力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认真组织标准化工程申报、实施与评价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应按照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与评价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培育,加强创建指导,推进本地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的申报、实施和评价组织工作。要做好申报工程登记汇总,定期报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加强指导与检查申报单位的自评和专家评价等工作。不定期对各地申报工程的符合性情况、实施情况以及评价情况进行抽查。符合《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与评价内容》要求的,定期予以公布。
(二)突出强化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要求。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将“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力度”纳入2020年工作要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突出抓好混凝土工程质量,将混凝土工程,特别是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全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凡混凝土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列入各地的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名单。要将《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与评价内容》中的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和钢筋工程的4项A类子项内容的评价细则,作为申报单位和评价专家的评价依据,此4项A类子项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紧紧盯住涉及混凝土工程的各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在全省范围逐步消除混凝土工程的各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二、充分发挥全省工程质量标准化工程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要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不断扩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覆盖面,提升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一)(一)逐级推荐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积极推荐在本地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方面成绩突出、工程质量水平处于当地前列、可以起到质量管理示范引领作用的工程。每个设区市根据建设规模原则上可推荐2—6个工程,包括下辖县(市、区)推荐1个,其中住宅工程不少于1个。各地推荐的工程,经现场核实评价后可认定为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
(二)分区部署推进。为更好地在全省各地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今年全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现场会的组织形式进行改革:一是实行1+N模式,即一个主会场加分会场的模式;二是按照惯例,现场会的时间为每年9月份的全国质量月召开。为提升效果,今年起,从7月份起启动,示范工程项目实体在工程进度允许范围内供广大从业人员预约参观学习。每年9月份,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要求,在主会场组织召开全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现场会。从7月份起,各地要在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的基础上,申请以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会分会场的形式,组织召开本地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会。
(三)突出特色亮点。各地应做好工程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影像资料应完整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和涉及主要使用功能装饰装修等工程施工的实际状况,重点记录工程实体样板和工序样板实施状况。要在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屋面和涉及主要使用功能装饰装修等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在工程实体上先行实施实体样板和工序样板,作为技术交底、质量检查和验收的依据。影像要清晰并配有相关语音文字解说。
(四)有序组织观摩。为落实防范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引导参观人员就近预约现场观摩,避免人流交叉集聚,观摩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从7月份起,陆续公布全省各地省级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现场会的地点、主要工程质量特色亮点,项目开放时间和主办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采取网上预约等方式控制参观人数,主动引导错峰参观,避免人员大量聚集。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省厅将通过多种媒体包括厅网、住建云等网上开辟专栏以单项和整体等多种方式推介、展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成果,向全省推广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的先进经验、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工程质量实体样板和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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