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10 来源:湖南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2月1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2020年2月2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十分严肃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当作是对全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视及整改工作期间,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1次全省电视电话会议、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8次巡视整改专题会议,4次调研座谈会议、组织了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等,对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切实增强了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厅长鹿山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办公,统筹推动整改工作实施。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鹿山同志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了“全程参与、全心投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抓整改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瞄准短板弱项,直击问题症结抓整改。厅党组对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4个方面意见建议,认账领账,逐条梳理,研究制定了《省委第六巡视组招标投标专项巡视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了26项具体问题,逐项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精准发力,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企业不满意不放过。截至目前,具体整改措施已完成21项,基本完成4项,需要长期坚持的1项;移交案件2件,办结2件。

(四)着眼长效常态,注重纠建并举抓整改。注重以巡促建、以改促建,一方面,坚持从具体问题入手,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针对巡视提出的制度设计不科学、电子化建设相对滞后、招标人责任不实、标后稽查不力等问题,有的放矢组织起草了9个政策文件,现已正式印发2个,从制度层面堵塞政策漏洞,规范招投标工作。另一方面,从共性问题着力,建立“长久立”的机制。将巡视整改延伸至专项整治,并逐渐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站位有待提高。省住建厅党组没有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招投标工作融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发展理念中去把握。

整改情况:坚持新发展理念,从政治的高度去认识。先后印发了《2020年厅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提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厅党组和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活动的固定议题,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反馈问题:住建厅党组没有把招投标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有时仅仅作为一项一般性业务工作来推动。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举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组织召开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系统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强调对标新发展理念,深入研究推进招投标改革,把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二是纳入十四五规划,从战略的维度去谋划。将招投标改革发展工作纳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着眼发展大局,从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方面进行系统谋划,为做好新时代招投标工作把准定位,打好基础。三是坚决夺取“双胜利”,从大局的角度去推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两手抓、两不误”工作要求,印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全面推行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理,要求有条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一律采用电子招投标。鼓励招标以投标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推行使用电子保函(保证保函)。

(三)反馈问题:主体责任不够紧实。厅党组没有将招投标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个别领导对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充分,专题研究、部署招投标工作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厅党组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要求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招投标工作汇报、研究招投标工作;每年对全省招投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强调树牢主责就是首责意识,推动主体责任入脑入心。

(四)反馈问题:对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省住建厅没有举一反三,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有关批示精神不够有力,深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的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召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巡视整改部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巡视反馈意见,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整改方案和要求,明确任务、逐项落实、定期报告,有效形成了省市联动、上下协同、一体推进、长效治理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多次召开党组会、厅务会对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至2019年全省45个串通投标罪案件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处理原则,并向省委、省纪委专题汇报。

(五)反馈问题:制度设计不科学。建筑业市场发展迅速,竞争日趋激励。中标企业和中标项目比重失衡。

整改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4月27日至30日,由分管厅领导带队,组织调研组分赴全省5个片区开展了工作调研。先后召开6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全省14个市州住建局、35家大中小企业代表的意见。同时,通过开展企业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征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代理公司等各方主体意见,收集有效问卷128份。

(六)反馈问题:从现行的评价方法来看,对于企业的规模和业绩强调较多,而对履约尽责方面的要求不多,没有兼顾小企业、专业型企业的发展,招投标评价制度还有不够科学的地方。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解决问题,及时调整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应改尽改”原则,调整优化现行招投标相关政策制度,先后起草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市场的同时兼顾中小企业、专业型企业发展,切实增强招投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发挥激励作用,正向引导市场。创新建立与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相对应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守信红名单制度,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诚实守信、严格履约、守法经营的施工企业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中予以加分,突出正向激励作用。目前文件初稿已广泛征求招投标监管部门及招标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意见,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相关程序印发。

(七)反馈问题:电子化建设相对滞后。住建部门的招标文件电子化范本出台较晚,与招投标电子化配套的四个平台中,行政监督平台暂未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施工和监理两个招投标信用评价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全程电子化,实现全省“一张网”。联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通知》,要求全省招投标行政监管平台与交易平台并网对接,到年底,各地远程异地评标工程项目占比达到20%以上,实现全省“交易一张网”。二是推动上下互联互通,实现全省“无堵点”。我厅负责建设的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已经覆盖省市县三级144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交易中心负责建设的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目前,在省本级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与交易平台联通对接基础上,正督促市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当地交易中心,做好电子招投标系统测试工作,全面打通数据共享共用“堵点”。三是加快制定标准文件,打造全省政策“直通车”。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已顺利实现全程电子化交易,监理招标标准文件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报省司法厅进行合法性审查,监理评标系统正加紧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评标相关标准文件编制和软件开发正同步推进,计划年底前完成。

(八)反馈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至今未建成。

整改情况:迅速启动代理机构平台建设,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已初步完成代理机构平台建设任务,开始系统对接和运行测试等工作,6月22日,该平台与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等进行平台数据对接,进入试运行阶段。

(九)反馈问题:2017年出台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落地见效不佳。

整改情况:畅通政策落地路径。为推进政策有效落地,印发了《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电子评标系统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函》,将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纳入施工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及代理公司承诺,不得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干预和影响招投标正常活动开展,遇到“打招呼”的情况需如实填写《登记表》,增加了政策落地的有效性。

(十)反馈问题:2018年出台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收效甚微。

整改情况:对于驻厅纪检监察组转办“关于某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违规围标”的实名举报信,根据驻厅纪检监察组批示要求,我厅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向省公安厅移交有关案件线索,作进一步调查。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向省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移送案件线索8条。

(十一)反馈问题:2018年10月出台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落地见效不佳。

整改情况:强化政策落地约束。加大案件联合查处力度,对巡视组指出的2017年—2019年全省45个串通投标罪案件信息和判决书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省纪委、省发改委与我厅座谈讨论的意见,上报并公布第一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黑名单”企业6家、个人22名、评标专家1名。

(十二)反馈问题:政策后评估研究不足。省住建厅没有及时跟踪掌握新情况、新问题,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整改情况:我厅对《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省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就相关情况与省公管办充分交换了意见,进行了沟通衔接。同时,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国家、省关于“推行承诺制”的政策宣贯工作,为政策文件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十三)反馈问题:招标人责任不实。省住建厅在文件制定时强调了还权于招标人,但在认识上还是存在无法监督招标人的思想误区,对招标人责任如何落实和强化没有研究出台具体的办法和细则,日常的监督管理也与招标人互动不够,对在监理、标后稽查、安全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仅限于通报,未对招标人的责任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和监督。

整改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责任的通知》,明确了各方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应该履行的相应责任,并通过政策执行,压紧压实招标人责任。对于涉及招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或纳入“黑名单”管理外,同步转交招标人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十四)反馈问题:代理机构监管缺位。代理机构数量和代理项目数量失衡。

整改情况:摸清问题底数。赴长沙市、常德市、衡阳市、邵阳市、怀化市开展实地调研,召集相关部门和企业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14个市州住建局和招标代理机构意见,全面摸清问题底数。

(十五)反馈问题:2018年11月,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人员管理的多个文件,旨在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的动态管理,但由于平台尚未建成,管理办法无法落地,行业同质低层次、无序竞争的问题日趋显现。

整改情况: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计划及时启动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监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管。目前,已初步完成平台建设任务,6月22日,该平台与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等进行平台数据对接,进入试运行阶段。

(十六)反馈问题:专家评委管理乏力。近年来,在组织培训学习新政策、新文件,处理专家违法违规案件等方面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在制定印发《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别评标专家继续教育的工作方案》基础上,与省公管办联合印发了《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专家培训的通知》,通过线上培训、在线考试的方式,分两场对全省8900多名专家评委进行了综合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二是加大考核处置力度。严格考核要求,对未参加全省专家评委集中线上培训或培训后仍无法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的评标专家,公管办依法予以清退。

(十七)反馈问题: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奖励惩戒制度建设,以及如何改变专家评委在招投标活动中作用大、责任小的问题上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学习,疫情期间,我厅利用网络教学方式,组织全省市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同步开展了专家线上培训相关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一项目一考评制度。协同省公管办完善评标专家评价机制和评价方式,实行日常评价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将评价考核结果记入专家个人评标档案,作为续聘依据,通报单位,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范围。

(十八)反馈问题: 2014年,省住建厅在撤销原招标办后,招标办人员连人带编划入省质安总站,同时成立建设监督处,建设监督处力量不足,负责全省招投标监管和稽查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整改情况:充实省厅力量配备。结合机构改革,增配建设监督处干部1名,党组核定建设监督处编制人员全部到位。调整直属单位机构设置,在省质安监总站设立招投标监督事务科和建设稽查事务科,强化招投标监管力量配备。

(十九)反馈问题: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就我省而言,省、市、县三级监管机构的体制各有不同,出台的地方性规定各异,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体系和标准,行业指导和联动作用较难发挥。

整改情况:推动系统职能梳理优化。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管理机构职能研究确定为2020年全厅重点调研课题,全面启动市县实地调研,现已完成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调研报告初稿。系统梳理招投标监管机构职能现状和存在问题,积极向省编办等相关部门汇报沟通,推动完善全省招投标监管机构体制机制。

(二十)反馈问题: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省住建厅在招投标监管中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组织开展《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政策法规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理念。二是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电子化综合管理平台,梳理统一各渠道投诉举报端口,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回复、回访流程,使案件办理更为高效和规范。目前,已起草完成《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投诉举报平台需求建议书》,平台建设正稳步推进。同时,在厅官网上公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主动征集违法违规线索。

(二十一)反馈问题:省住建厅对近年来投诉处理,深挖举报线索、现场查找问题、争取外部支持做得不够,处理投诉手段单一,疲于应对。对个别投诉举报,省住建厅未进行认真核实。

整改情况:强化案件查处力度。召开巡视整改事项落实专题会,组织对查处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加强对违法违规案件主动深挖力度,严格落实联合查处要求,切实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十二)反馈问题:标后稽查开展不力。2018年6月,省住建厅出台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稽查实施办法》,执行效果未达到预期。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标后稽查检查标准。制定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稽查检查标准及清单,细化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实现标后稽查清单化、表格化、规范化,提高标后稽查工作质量。二是强化标后稽查考核监督。为督促市州严格落实“标后稽查实施办法”,将标后稽查统筹纳入省厅对市州考核内容,要求各市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拓宽稽查覆盖面,加大稽查力度,加强对县市区标后稽查的层级指导和监督。

(二十三)反馈问题:巡视期间,通过对多个项目的实地核查,发现存在先开工后办证、施工单位关键人员未到岗、项目负责人签字不一致、现场管理人员非施工单位员工等诸多问题,其中有些是住建部门开展过标后稽查而没有发现类似问题,有些是稽查过后问题依然存在,标后稽查作用彰显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托智慧住建云平台,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合同订立、项目变动、合同中止和解除、违约行为处理结果、竣工验收等合同履约情况信息,应公开的全部要求向社会公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是扎实开展标后稽查活动。2019年12月份,我厅分4个小组,深入全省14个市州,开展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稽查工作,共抽查市本级及区县31个建设工程项目,下发建筑工程项目执法建议书18份,督促市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上报情况。各市州共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上报不良行为记录1起,罚款48.9万元。

(二十四)反馈问题:违法处罚没有震慑。当前,招投标领域的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存在一定隐蔽性,一方面难以及时查处,另一方面即使查实了,也处罚不重,震慑作用不强,无法达到让市场相关主体“不敢违”的目的。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结合住建领域招投标实际,制定了《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二是配合发改委建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反馈问题:针对涉及串通投标刑事案件中的多家企业和多名从业人员,省住建厅没有进行信息收集汇总,录入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系统,也未按照管理权限和属地原则分别进行调查认定和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巡视交办案件问责查处。我厅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交办事项,成立专案工作组,对相关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企业和个人按管理权限进行查办处理。并对巡视组梳理提出的2017年至2019年43个工程建设领域围串标案件中涉案企业和个人,参照相关案件的处理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二十六)反馈问题:监管合力尚未形成。省住建厅与各监管单位、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税务、金融等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联合惩处机制,没有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优化招标投标信用体系。按照专治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及时出台红名单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调整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进一步强化了信用指标的科学性。二是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将失信和守信与企业的评先评奖、资质升降挂钩,形成联合激励与惩罚机制,全方位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三是建立完善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协助省公管办组织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跨部门、跨区域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互认,统一归集发布。加强与公安、司法、纪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形成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合力,提高案件查办的震慑力。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厅党组在招投标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中尽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省委要求相比、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招投标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任务上来,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招投标工作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问题整改。持续抓好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下半篇文章”,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眼睛向内,重心下移,持续查纠,真正把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找准摸透,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清零销账。三是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以住建部2019年底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办法。建立健全诚信评价体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构建全省规则统一的招投标市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维护市场竞争环境,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8950185;邮政信箱: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省住建厅建设监督处;电子邮箱:hnzjtjsjdc@163.com

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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