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吸取“12.8”塔吊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1 来源:湖北省住建厅-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01104325X/2021-66853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1-12-10
文    号 厅头〔2021〕211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关于深刻吸取“12.8”塔吊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2021年12月8日下午,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一建筑施工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坍塌较大事故,造成3死1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做好受伤人员救治,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沉痛教训,紧盯各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隐患,举一反三,进一步从严从实细化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全省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住建系统根治欠薪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教训,以高度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当前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鄂州这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3个家庭遭受严重打击,教训极其深刻,各地要引以为诫。当前进入冬季安全事故多发频发、企业进入年底全力冲刺关键期,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治自觉,把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中、抓在手里,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整改不闭合,跟踪督办不力等问题;坚决杜绝检查流于形式,不深入不细致,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到位等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守牢安全底线,以扎实举措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各地要立即通报事故情况,组织警示教育,督促建筑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个工地、每个项目部、每个工人。把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实抓细,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和预防高坠事故情况。严厉打击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危大工程方案编制不规范、未组织专家论证、现场和方案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乱拆乱改建筑起重机械限位、限重、自锁等安全装置、顶升加节无安全防护措施等违章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能力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21〕43号)要求,对蓄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违章操作屡教不改的个人实施最严处罚,绝不姑息。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综合制定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以起重机械为重点的检查排查,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导则》要求,督促各“一体化”企业认真履责,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定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性能评定,对来历不明、达到使用年限或不能确保使用安全的建筑起重机械整机、标准节等配件坚决予以报废,定期清理。及时通过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平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或变更,使用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历史安装验收数据和设备维保信息要全数导入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平台,尽早形成本地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全寿命周期数据库。要大力推行科技兴安,在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推荐使用螺栓报警、顶升降节和起吊作业安全监测系统等新技术。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建立大型设施设备工况视频监测体系。

四、加强风险防范,严防死守确保今冬明春平安稳定

一是严格执行《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指南(试行)》,做好大风、暴雪、寒潮等天气应对处置,避免和减少施工安全影响。二是认真组织对正在进行的全省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各地要结合建筑起重机械和预防高坠事故等专项整治,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等内容重点检查。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地、企业、商场超市和道路客运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鄂防指发〔2021〕23号)要求,严格实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严密排查风险人员,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交叉感染风险。

各地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积极做好各类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应急抢险的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提高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如有突发事件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省住建厅值班室报告,厅值班室电话:027-6887389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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