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4 部门关于规范使用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
凉发改招标〔2020〕196 号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发改经信局、各招投标相关单位: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标准招标文件的使用,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试行)》(凉府发〔2020〕6 号)要求,经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会商,对规范我州招投标活动工作和标准招标文件的使用形成一致意见,现针对我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文件的编制和使用规范如下:
一、通用标准招标文件(见附件 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施工使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 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1606 号),勘察、设计、监理、材料采购、设备采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招标文件(2017 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1〕3018号),设计施工总承包(DB)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符合中标候选人评定机制创新试点的项目,继续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机制。
详情见附件: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规范使用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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