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办〔2022〕42号
钱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6月30日省政府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具体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1号)有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我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推动对承租省级及以下行政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驻黑龙江机构、国家部委直属高校和研究院所等有关部门的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工商户,免除6个月房租。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稳定。
最后,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人:张雪芹
联系电话:0451-53621744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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