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设〔2022〕102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5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3号修改),充分应用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等手段,探索和积累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经验,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决定在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结合我省智慧勘察信息化平台、甘肃省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施工图审查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推进勘察质量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的有效途径,为全省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提供示范经验。
二、试点内容
(一)依托省智慧勘察信息化平台,组织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程勘察全过程信息化试点。开展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市级试点。
(二)试点将省智慧勘察信息化平台同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互联互通,探索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勘察服务质量进行网络远程监督提供特色服务。
(三)根据实际需要,鼓励在省智慧勘察信息化平台基础上,研发地区特色模块。
三、试点期限
试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自确认试点之日起12个月。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市州级住建部门为申报主体,各地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辖区内部分或全部区或县(市)提出申报试点申请,并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推进措施、组织保障、进度安排等。
(二)申报时间
试点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
(三)申报方式
请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2份,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申报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省住建厅勘察设计监管处。
联系人:高涵鹏 王 岩
电话:0931-8929712 8929733
请各单位严格按时限执行并做好资料备份,逾期不再受理且申报材料不予退换。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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