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2〕52 号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住建部-部发文件

齐良锋:

  经调查核实,你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在泰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2年3月23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2〕16号),你于2022年6月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撤销你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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