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7-15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公告公示
我厅通过核查发现,你公司不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资质标准,经整改仍未满足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正)》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厅拟撤回你公司不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 因《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无法通过你公司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预留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邮寄送达,现依法在我厅官网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15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公司可在《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9-63915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