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建规〔2022〕6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要求,我厅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1日
附件: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定标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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