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督查暨第二季度
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督查暨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厅于2022年7月中旬至2022年8月中旬组织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督查与第二季度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听取市州住建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情况介绍、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各市州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与建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期间,延伸对52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及13家工程检测公司进行了现场抽查,具体内容包括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含消防)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及监督小组日常监督情况等。抽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105条、市场不规范行为22项,建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停工通知书26份,下发执法建议书9份,下发交办函8 份,要求记录12家相关责任主体及33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深刻汲取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狠抓“打非治违”、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严控建筑施工扬尘,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统筹推进建筑管理各项工作,保障了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整体平稳可控。全省各市州目标管理评分除湘潭市和郴州市因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扣分较多外,其余市州评分情况均较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部分市州对所辖县市区的层级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所辖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不明显。如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衡阳市、湘西自治州等。
(二)部分地区“打非治违”和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对辖区内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前投入使用等行为没有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如郴州市的达康·东城上筑项目,岳阳市的正则名郡建设项目、岳阳金茂·和茂苑06地块EPC总承包项目,邵阳市的大祥区南片区雨污分流及红旗渠污水处理厂调水工程(二期工程),湘潭市的九华·金水湾高尚社区三期46#、56#栋工程、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提质改造工程,益阳市的中铁·银城江月项目、湖南贝贝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县产业园项目,永州市的新田县诺金央宸项目,均存在未批先建问题。省管委托下放项目湘潭大学600亩区域工程存在未竣工验收提前投入使用问题。
(三)部分地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管责任有待提升。
1.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日常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对已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项目未纳入差别化管理,如娄底市万盛·新城壹品(一期)项目,在二季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监督人员没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现场依然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二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严,对项目建设场地内或场地周边存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高边坡或基坑未及时指出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防护,衡阳市、郴州市、益阳市、永州市等地抽查的项目均存在此类问题。三是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监管不到位。如:岳阳市上半年没有部署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湘西自治州对外地检测机构在湘西设立的分公司监管不到位。四是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仍偏重于主体工程,对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监管不够重视,有的地区甚至监管缺位,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较多。如常德市、张家界市。五是对项目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把关不严,所监管项目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与实际情况不符。本次检查,衡阳市1个、张家界市2个项目的标准化考评等级由优良下调为合格;长沙市1个、邵阳市1个、郴州市1个、湘西自治州1个、永州市2个、娄底市2个、衡阳市3个项目的标准化考评等级由合格下调为不合格。
2.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未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二季度应核查监理月报5341个,实际核查3021个,核查率56.56%;二季度应核查监理急报76个,实际核查27个,核查率35.5%,其中,岳阳市、常德市、湘西自治州、长沙市、怀化市均存在3个以上监理急报未及时核查的情况。
(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深入。
1. 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等问题较为普遍,抽查的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支模架、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湘潭市的九华·金水湾高尚社区三期46#、56#栋工程项目、衡阳市的衡东县万上财富广场商住楼建设项目、岳阳市的湖南攀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娄底市的冷水江市枫林水岸住宅小区项目、益阳市的湖南贝贝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县产业园项目、永州市的新田县诺金央宸项目,均存在此类问题。
2. 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不深入。抽查的部分项目混凝土观感质量差、钢筋工程工艺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湘潭市的湘潭竹埠港新区创新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常德市的阳明公馆梅园一期项目、岳阳市的湖南攀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工程项目、永州市的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湘西自治州的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一期项目,均存在此类问题。
3.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深入。抽查的部分项目存在施工合同未明确人工费的占比及拨付周期、项目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未按月拨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未从专户发放等问题。如长沙市的长沙市幼儿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项目(1#—8#、11#—19#、地下室、校门)、永州市的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植提基地标准厂房项目。
抽查在建工程项目发现的有关问题和处理建议详见各督查组反馈的项目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对长期存在或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抽查发现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问题隐患,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下达执法建议书以及存在重大质量和事故隐患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时按规定处理到位;涉及调整项目标准化考评结果等级的,要对相应监督(考评)人员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记分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记分处理。整改落实措施和情况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我厅建管处。
(二)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行动方案》,在继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好安全监管和监督执法,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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