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798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建筑业、监理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了动态核查,并于12月29日印发了《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
整改期满后,我厅再次对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进行了核查,80家企业完成整改,99家企业未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满,我厅决定对完成整改的企业,取消其资质升级、增项、承揽新工程的限制;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撤回其相应资质证书。
完成整改的企业应当保持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我厅将不定期对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开展动态核查。
附件:1.完成整改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8日
建筑业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