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在企业自查和市县检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对部分地区开展在建工程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使用质量省级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期,我厅对淮北市、宿州市、蚌埠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和宿松县等9个地区的43个在建工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使用质量省级抽查,住宅工程36个、学校等公共建筑工程7个(其中,装配式建筑4个)。本次检查共书面反馈检查意见215条,下发问题移交清单43份、执法建议书11份。据统计,本次检查共检查了932项内容,符合715项,符合率为76.7%,其中抽查建设单位129项内容,合格115项;抽查监理单位258项内容,合格212项;抽查施工单位545项内容,合格388项。
从抽查情况看,大多数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了本地区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但是个别市未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市级检查未覆盖到县区项目。大多数受检工程参建主体能够严格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受检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总体可控。
二、省级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参建单位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
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问题为未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混凝土试件及实体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
2.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主要问题有:未对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全程旁站,无混凝土旁站和养护巡视记录等;未按规定对混凝土构件拆模进行审核等。如马鞍山市和县和州首府7#楼项目,现场检查发现监理单位陕西知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对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旁站。
3.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不规范。主要问题有:
一是见证取样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见证员、取样员在混凝土浇筑时未到岗履职,未按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试块,试块制作不规范,试块的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
二是试块养护及送检环节仍存在问题。部分项目未设置或未启用标准试块养护室或养护箱。个别项目现场存在大量不明试块,试块无标识或重复反复标识,涉嫌弄虚作假。
三是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结果异常。个别项目试块强度报告与实际明显不符,如芜湖市无为市亚迪四村项目基础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设计为C15,但检测报告强度为49.6Mpa,远超设计强度,真实性存疑;马鞍山瑞鑫商务大厦项目多份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强度超出设计强度四个等级以上,存在异常。
四是未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和验收。部分项目未留置拆模试块,或者未达到拆模强度,现场已拆模;部分项目未按规范要求对混凝土强度进行评定,个别项目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但通过验收。
(二)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方面
1.个别构件混凝土回弹检测结果低于设计要求。采用现场回弹法抽查了140个混凝土剪力墙(柱)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有12个构件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占比8.6%。
2.部分项目混凝土楼板厚度存在偏差。抽查了129个现浇混凝土楼板的厚度,有33个构件板厚偏差超出规范允许范围,占比25.6%;其中个别装配式项目,叠合板厚度超出设计值15mm-20mm。
3.部分项目混凝土质量外观存在缺陷。混凝土养护不到位,外观质量较差,接缝处冷缝较多,存在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等质量缺陷,少数项目混凝土裂缝控制措施不到位,楼板裂缝情况较为明显。
在省级抽查中,检查组对发现问题较严重的11个工程下发了《执法建议书》(见附件),要求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问题督促整改。各地要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督促整改,并追根溯源查清问题产生的原因,对未认真履行质量责任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在日常监管中,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
(二)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县、开发区、工业园区混凝土工程的抽检抽测,盯紧企业内部实验室检测数据真实性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规范性,严厉打击施工现场混凝土违规施工,试块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建设单位应当全面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施工单位要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交货检验制度,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并进行标识,施工现场不得留有无标识、标识不规范或信息无法读取的混凝土试块。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职责,落实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制度,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进行见证,对预拌混凝土浇筑过程实施旁站。
2023年9月16日
建筑业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