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住建科函〔2021〕269号)、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21)相关条款及要求,我委组织市绿建中心开展了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4号楼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认定工作,并于2023年7月26日至8月4日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现将该项目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情况进行公告。
附件:中海油天津研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4号楼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项目概况
(联系人: 刘海东 联系电话: 1382017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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