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的通知》(苏建村〔2024〕108号)要求,经县(市、区)申报、设区市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议等程序,形成2024年江苏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名单,现予以公示:
1. 江苏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名单
昆山市、兴化市、东台市、宝应县
2. 江苏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培育名单
丹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厅村镇建设处 余娟
联系电话:025-51868505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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