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3〕158号

发布时间:2023-12-11 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裴国庆:

  经调查核实,你在山东恒泰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中昌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栗园消防器材厂、北京同合盛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美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起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银河欣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105号),你于2023年9月23日签收,并提出书面申辩。经研究,我部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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