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撤字〔2024〕5号

发布时间:2024-01-18 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高宪龙:

  经调查核实,你在肇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上海润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10月8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3〕124号),你于2023年12月1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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