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整改”)关于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部分问题整改公示的工作要求,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编号三十五·措施144)整改工作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
穿龙岩(凤栖桃源)养生养老度假基地、三门海·寿源阳光房地产项目、三门海·世界寿源城房地产项目、三门海·寿源养生旅游度假项目在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三级保护区内先后上马,严重破坏国家级地质遗迹点。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整改情况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五·措施144)整改工作,始终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力推进,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研究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厅领导分片督导制度,对各市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加强督导,并指定专人每月对各市整改进展进行跟踪督办。按照责任分工,重点督促指导河池市、凤山县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各项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既定整改目标。
河池市、凤山县加快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建问题整治,已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穿龙岩(凤栖桃源)养生养老度假基地项目以及三门海·寿源阳光房地产项目拆除整改,以及三门海·寿源养生旅游度假项目停工整改。2022年3月15日,我厅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了整改情况,并督促三门海·世界寿源城房地产项目进一步调整完善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整改。自治区领导相继召开工作协调会和推进会,推动问题整改工作。
2023年1月9日,由自治区整改办召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组成联合指导组驻点凤山县,现场督促指导河池市、凤山县拆除寿源城项目全部16栋楼房共计59310.84平方米,完成项目去功能化工作。河池市、凤山县于2月7日完成建筑废方清运工作,于2月底全面完成覆土和草种播种,3月底完成350株树苗栽种,5月底已全面复绿。河池市、凤山县均落实产权置换相关工作:一是按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完成852套房屋购房合同解除,兑付资金 19314.98万元。二是针对调查核实已售出但未提交解除合同申请资料的336套房屋,按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方式,凤山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保障充足资金用于三门海·世界寿源城房地产项目购房者资金兑付的承诺书》,确保后期购房者随时按程序兑付资金。三是针对调查核实未售出的180套房屋产权置换,由凤山县人民政府与项目房地产开发商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验收情况
2023年12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组成联合指导组对问题(编号三十五·措施144)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认为,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已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落实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基本达到整改目标要求,验收销号台账完整,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综上所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编号三十五·措施144)涉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推进整改的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将按规定申请销号。
本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264302。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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