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W2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吉林省住建厅-文件信息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W21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建议〔2024〕16号
 
胡玉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强环保意识促进落实垃圾分类回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垃圾分类回收设施科学设置”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印发《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投放与分类收集设施设备。二是编制印发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标准、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分类工作指引等3个技术标准,对不同功能区的设施配置提出规范标准要求。三是对照“分得清、收得齐、运得快、处理好”的目标,推动垃圾分类全链条设施建设。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现场督导推动落实,督办约谈加快建设。四是积极谋划项目,争取国家资金和专项债券支持,推进地级城市按照“分类、分区、分功能、分到位”的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蛟河市焚烧设施项目建设。二是督促吉林市、通化市、梅河口市、松原市、珲春市抓紧谋划建设,推动长春市、白城市、辽源市加快建设,鼓励社会专业公司参与运营,不断提升厨余垃圾处理市场化。三是统筹布局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设置回收交投点,推广智能回收终端,确保分类回收设施配置到位,为居民垃圾分类提供便利条件。
  二、关于“认真落实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教育”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积极开展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围绕“践行新时尚 分类志愿行”的活动主题,展现分类成效、发动全民参与、加大组织宣传培训力度,使垃圾分类深入民心。二是省委宣传部指导各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垃圾分类常识,组织协调宣传周活动。三是省住建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等部门开展季度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增加垃圾分类宣传频次,省级每季度开展2次宣传活动,市级每月开展1次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三是探索采取赠送家庭分类专用桶、袋,“积分奖励”等模式,推进居民生活垃圾精准分类,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志,逐步实现车、桶颜色相对应,防止混收混运。四是依托学校团组织和少先队,开展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
  三、关于“环卫部门应配备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印发《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标准(试行)》《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设置指引(试行)》《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垃圾分类收运流程。二是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齐喷涂统一规范标识、密封性好的分类运输车辆。三是会同商务部门统筹推进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四是对照“分得清、收得齐、运得快、处理好”的目标,推动垃圾分类全链条设施建设。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现场督导推动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统筹布局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在社区、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设置回收交投点,引进企业优势资源,推广智能回收终端。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探索采取赠送家庭分类专用桶、袋,“积分奖励”等新模式,推进居民生活垃圾精准分类。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志,逐步实现车、桶颜色相对应,防止混收混运。三是推动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垃圾分类全链条设施建设。
  四、关于“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回收培训”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积极开展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围绕“践行新时尚 分类志愿行”的活动主题,营造活动氛围、展现分类成效、发动全民参与、加大组织宣传培训力度,使垃圾分类深入民心。二是印发《2024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三是印发住建部修订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加强开展常态化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常态化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二是跟进试点城市制定培训和指导计划或方案的落实,对未按计划实施培训宣传的城市予以通报纠正。
  五、关于“树立垃圾分类回收意识,转换垃圾处理观念”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积极开展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围绕“践行新时尚 分类志愿行”的活动主题,营造活动氛围、展现分类成效、发动全民参与、加大组织宣传培训力度,使垃圾分类深入民心。二是省委宣传部指导各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宣传垃圾分类常识,组织协调宣传周活动。三是省住建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等部门开展季度宣传活动。四是印发《2024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五是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第二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力度及频次。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采用编制顺口溜、短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让分类知识进入千家万户。三是探索采取赠送家庭分类专用桶、袋,“积分奖励”等模式,推进居民生活垃圾精准分类,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志,逐步实现车、桶颜色相对应,防止混收混运。四是落实精准投放标准,培育垃圾分类良好行为,使居民逐步养成自主分类的好习惯。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江河  0431-8275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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