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公告
2022年6月24日,省审计厅向省政府呈报了《海南省审计厅关于202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报告》,报告中涉及省住建厅的问题有2项,均已完成整改。根据《海南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关于因海南省对改造完成后的老旧小区尚未制定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续筹管理的具体办法,截至2021年9月底,海口等市县改造完成的部分老旧小区尚有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维修资金交存管理机制(含老旧小区)。2023年8月3日,我厅印发《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维修资金续交、补建的流程和标准,并指导市县出台相关文件,做好老旧小区等维修资金续交和补建工作;二是督促市县推进老旧小区交存维修资金问题整改。我厅将交存维修资金情况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考核内容,督促各市县建立健全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部分市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分户计息,截至2021年9月底,相关增值收益未分配到户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各市县开展数据清理工作,理清历年账目和基础数据;二是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分户计息功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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