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全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对浙江省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急两用”的技术指导,省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急两用”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浙江省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急两用”技术导则(试行).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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