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公示通告

四川平稳至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曾用名:四川鑫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锦润四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向本机关申请,并于2023年12月15日获得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技术负责人陈果2项业绩“柳州市南俪首座建设项目”、“柳州市云溪四季花院建设工程”和技术负责人文丽2项业绩“玉林市沿江西路雨污水排水管道工程”、“玉林市福腾大道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均不属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

本机关于2024年4月23日向你公司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川建撤告〔2024〕16号),告知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并依法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公司签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2024年6月20日本机关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因通过你公司预留的联系方式和注册地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则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公司可以到本机关领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川建撤〔2024〕2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2日

(联 系 人:周文岚、谢孟谷;联系电话:028—86913804;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6楼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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