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4〕80号

发布时间:2024-08-29 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徐福军:

  2023年5月30日,由肥西县至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龙磁高频磁性器件研产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2万元。根据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合肥高新长宁社区龙磁高频磁性器件研产项目“5·30”一般高处坠落迟报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合高管秘〔2023〕17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工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的全面工作,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未及时消除姜氏建筑公司架子工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4〕43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