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函〔2024〕101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
今年8月以来,我省房建市政工程接连发生4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其中高处坠落事故2起,机械伤害事故1起,物体打击事故1起,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8.1”运城市芮城县风陵渡经济开发区金湾壹号项目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经过
2024年8月1日,金湾壹号项目1名外架工在1号楼6层楼面给卸料平台和外架中间空隙铺设防护铁板时,从卸料平台空隙中掉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运城星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宏星
施工单位:陕西东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金黔阳
建造师证:陕1332019202005147
监理单位:山西博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李贵峰
监理师证:14004728
(二)“8.14”临汾市吉县新华城中村改造工程-A2还迁安置住宅楼机械伤害事故
1.事故经过
2024年8月14日,新华城中村改造工程-A2还迁安置住宅楼二次结构砌筑施工班组工人操作混凝土搅拌机作业,搅拌机上料钢丝绳突然断裂,造成工人卷入搅拌机料斗底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吉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白林虎
施工单位:山西壶口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郭建栋
建造师证:晋2142012201224172
监理单位:山西晋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韩敏
监理师证:14007279
(三)“8.14”吕梁市汾阳市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消防站及两个中心配套人防工程建设项目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经过
2024年8月14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消防站及两个中心配套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二次结构植筋工人在消防站主楼6层东侧楼梯间部位植筋打眼工作,失去重心从作业区域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曹旭
施工单位: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建欣
建造师证:晋2142010201005610
监理单位:山西壬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贺海燕
监理师证:14004529
(四)“8.31”太原市雨污水混接节点改造工程八标物体打击事故
1.事故经过
8月31日,太原市雨污水混接节点改造工程八标窊流路南二条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垫层过程中,土方掉落砸伤沟槽内工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负责人:陈安东
施工单位:太原市政长宜实业公司
项目经理:白涛
建造师证:晋2142007200807306
监理单位:山西省公路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董建华
监理师证:14007248
二、处置措施
一是全省警示通报。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措施不严不实等问题,特别是运城市金湾壹号项目和吕梁市汾阳市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消防站及两个中心配套人防工程建设项目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全省建筑施工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期间,影响十分恶劣,现予以公开通报。各单位、各项目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落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高坠事故多发态势。
二是强化关键岗位人员追责。运城市、临汾市、吕梁市、太原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和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分别对陕西东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壶口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政长宜实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并按规定处理。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运城市、临汾市、吕梁市、太原市住建局、城管局要对该事故项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事故调查结束后,要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1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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