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2024年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有关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单位中注册人员仍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天津市丰立银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本公告发布的同时,我委已通过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住建平台”)向相关企业电子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相关企业可登录智慧住建平台(网址https://szzj.zfcxjs.tj.gov.cn:30479),点击“我要办事-角色类型-建筑从业企业-建设工程企业信用-建筑业企业监管-在线办理”,在左侧菜单中进入“核查整改”模块,查看具体不符合条件的资质项和整改标准。
各相关企业应于2025年1月7日前在“核查整改”模块填报信息、上传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期结束后由我委组织统一复核。
整改期间,相关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等许可事项;被核查资质涉及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暂缓换领相应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2-24148038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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