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延长《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使用的《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原定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现决定继续延期使用,续签《合同》日期截止到2030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

服务热线:028-67879999028-86677999

查企业查业绩查人员查中标处罚风险

申请免费试用
自己查询太麻烦? 微信咨询 金牌顾问
扫码下载企业报告扫码下载企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