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使用的《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原定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现决定继续延期使用,续签《合同》日期截止到2030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建筑业查询服务
资质介绍
行业资讯
企业介绍
行业知识
奖项介绍
服务热线:028-67879999028-86677999
查企业查业绩查人员查中标处罚风险
在线支付成功,自动开通VIP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