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工程设计业务范围包括: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工程设计。
二、市政工程设计单位有综合性、专业性两种组织形式。
三、本标准仅对承担城市给水、排水、燃力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及园林绿化等8个专业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和承担业务范围做出规定,其它专业在未统一制定前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
四、综合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的级别,按其主体专业级别确定,其它非主体专业按本标准分别确定其承担各专业任务的范围。
五、市政工程设计申请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应按劳动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承担任务范围:
(一)取得甲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其主体专业承担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任务范围不受限制。
(二)取得乙级证书的市政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给水排水工程:
水质无需特殊处理,供水量不超过40000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管径不大于800毫米的输水管道;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配水管网。
污水量不超过20000吨/日的一级污水处理厂;污水量不超过10000吨/日的二级污水处理厂;人口不超过20万人的城市排水管网。
2.道路桥隧工程:
工程投资不超过500万元,无特殊地质结构,宽50米、车速小于80公里/小时的各种二级城市道路;
单孔跨径40米以下,桥长200米以下的中、小型桥梁和涵洞。
3.燃气热力工程:
5万立方米以下煤气罐站,年贮配量为3万吨以下的液化石油气贮配站;总容量为6万立方米以下的高压贮站;10吨以下城市供热锅炉房。
新建1000万元以下及改建、扩建500万元以下的煤气、热力输配管网工程。
4.防洪工程:
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下的二级城市防洪工程。
5.园林工程:
可承担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
(三)取得丙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给水排水工程:
供水量不超过2万吨/日的一般给水工程;日处理污水量不超过5千吨的一、二级污水处理厂。
2.道路桥隧工程:
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下的二、三级城市道路;单孔跨径20米以下的小型桥梁及涵洞。
3.煤气热力工程:
煤气、热力庭院管网及户内管网设计。
4.园林工程:
承担单位所在地区范围内的中、小型园林工程设计。
(四)取得丁级证书的设计单位,可承担下列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
1.县镇给水排水工程;
2.城市三级道路;
3.采用标准图的小型桥梁及涵洞等构筑物;
4.厂区改、扩建煤气、热力管网及零星小区户内管网;
5.所属本地区范围内的小型园林工程设计。
七、单位资格等级的技术条件:
(一)申请甲级证书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1.综合性设计单位:
(1)专职固定设计技术人员中:每个主体专业至少各有5名、主要配套工种至少各有3名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水平、并曾担任过至少5项其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高于乙级任务范围的工程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的技术骨干;
(2)技术骨干与中、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大体为1∶6,其中具有大专学历水平和5年以上专业设计实践经验的占技术人员总数50%左右,技术人员级配构成比较合理;
(3)单位有完善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有较先进、齐全的技术设备。
2.专业性设计单位:
专职固定设计技术人员中,每个专业至少各有5名具有大专学历水平、并担任过至少5项其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高于乙级任务范围的工程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的技术骨干,其它条件要求与综合性甲级设计单位相同。
(二)申请乙级证书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1.综合性设计单位
(1)专职固定设计技术人员中每个主体专业至少各有3名、配套工种至少各有2名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水平、并曾担任过至少5项乙级任务范围的工程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的技术骨干;
(2)技术骨干与中、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大体为1∶6、其中具有大专学历水平和5年以上专业设计经验的占技术人员总数的40%左右,技术人员级配构成比较合理;
(3)单位有较健全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有比较齐全的技术设备。
2.专业性设计单位:
除没有对配套工种的技术骨干要求外,其它条件与乙级综合性单位条件相同。
(三)申请丙级证书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1.综合性设计单位:
(1)专职固定设计技术人员中主体专业至少各有2名、配套工种至少各有1名大专或中专学历水平,并曾担任过至少5项丙级任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的技术骨干;
(2)技术人员级配构成比较合理;
(3)单位有较健全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2.专业性设计单位
除无配套工种的技术骨干要求外,其它条件与丙级综合性单位条件相同。
(四)申请丁级证书的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1.综合性设计单位:
(1)专职固定设计技术人员中每个专业工种至少有2名、配套工种至少有1名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水平、并曾担任过至少5项丁级任务范围的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的技术骨干;
(2)技术人员级配构成比较合理;
(3)单位有必要的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2.专业性设计单位:
除无配套工种技术骨干要求外,其它条件与综合性丁级设计单位条件相同。
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注:
1.专业设置中的主导专业为:(1)—(15)的专业。
2.申请行业资质甲级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4个设计类型: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申请行业资质乙级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3个设计类型:桥梁工程和其它专业类型中的2个设计类型。
3.申请行业资质(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除外)时,企业和人员业绩需包括以下3个设计类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其它专业类型中的1个设计类型;该资质不等同于行业资质。
4.取得排水工程和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环境工程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5.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市政行业资质中“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相应级别的工程设计业务。
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
(3)暖通空调 |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 暖通空调 | |
(4)给水排水 |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
(5)电气 | 电气(供配电) | 供配电 | |
(6)动力 | 公用设备(动力) | 燃气、热力、气体 | |
(13)桥梁 | 桥梁 | 道桥 | |
(14)园林 | 风景园林 | 园林规划、园林植物、园林建筑 | |
(15)环保 | 环保 | 环境保护、生物、化工、热能 |
建筑业查询服务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