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回弹观测布点相关要求

基坑回弹观测,应测定深埋大型基础在基坑开挖后,由于卸除地基土自重而引起的基坑内外影响范围内外相对于开挖前的回弹量。

(1)回弹观测点位的布置,应按基坑形状及地质条件以能测出所需各纵横断面回弹量为原则。可按下列要求布点:

①在基坑的中央和距坑底边缘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变形特征位置设点。

对方形、圆形基坑,可按单向对称布点(一般不小于4个);

矩形基坑,可按纵横向布点(一般布设5~7个点,当基坑底面积大于1000m2,深度超过6m时,布点数应为7个以上);

复合矩形基坑,可多向布点(布点数一般不小于9个);地质条件情况复杂时,应适当增加点数。

②基坑外的观测点,应在所选坑内方向线的延长线上距基坑深度1.5~2倍距离内布置。

③所选点位遇到旧地下管道或其他构筑物时,可将观测点移至与之对应方向线的空位上。

④在基坑外相对稳定且不受施工影响的地点,选设工作基点及为寻找标志用的定位点。

⑤观测路线应组成起迄于工作基点的闭合或附合路线,使之具有检核条件。

(2)回弹标志应埋入基坑底面以下20~30cm.

(3)回弹观测精度可按前述的规定以给定或预估的最大回弹量为变形允许值进行估算后确定。但最弱观测点相对邻近工作基点的高差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

(4)回弹观测不应少于三次,具体安排是:第一次在基坑开挖之前,第二次在基坑挖好之后,第三次在浇灌基础混凝土之前。当需要测定分段卸荷回弹时,应按分段卸荷时间增加观测次数。当基坑挖完至基础施工的间隔时间较长时,亦应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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