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需探讨的问题
1、如何确定工程合理低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根据招投标法律规定,合理低价和不低于成本是衡量和评审投标报价的两个标准。关于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竞标,这里指的成本是投标人自身的成本,但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这一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掌握。目前应参考有代表性的施工企业定额,再根据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综合单价,计算出工程成本价;其次,在工程成本价的基础上,考虑一定的利润,确定工程合理价格。
控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是针对目前存在的压低标底价和低于成本报价等不规范行为,防止由于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现象发生。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都提出了不低于成本投标报价的评定原则。这里的成本是指企业的个别成本。评定是否低于成本应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看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偷工减料,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再下结论。故要求评标委员会要做到公正合理的评标,遵循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如何合理分配经济标与技术标的权重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获得业主满意的价格。低价中标会产生劣质风险,优质中标会产生不合理高价风险。为体现价格竞争,商务标的比重一般应占到70%,根据项目特点的不同作相应的上下浮动。对结构简单,施工方法与工艺相对成熟的施工面目,商务标的权重不妨为100%;对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项目,为避免施工单位低价抢标,影响工程质量,应加大技术标权重。
3、如何合理设定商务标的评分标准
商务标评审包括总投标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两部分内容。对总报价评审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构思,一方面,为防止投标人哄抬标价或恶性压价可能性的产生,通过设置量化标准来确定“异常”报价,对异常报价只能计取较低分值,另一方面,对正常报价,应体现价格低者得分高的原则。根据这一思路,有以下评分方法供参考:当最高或最低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时,最高或最低报价作为“异常”处理,不参与评标基准价;对应基准价的报价获得基准分,报价每偏离基准价1%扣减(增加)一固定分值,报价越低得分越高,一般增减分不超过10分。对异常报价,只计基本分,用以降低其中标的概率。综合单价评审的总分值一般可设为20分,随机抽取10个对工程造价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审,每个子目2分,综合单价评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施工企业不平衡报价,同时,也是评判其总价是否合理的有效方法。单价评审与总价评审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只不过在具体分值的取定上有所不同。
4、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市场清出制度
为了防止恶意降低标价中标,在签定施工合同后,由承包方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向发包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一旦承包方恶意停工、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不履行合同时,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有关部门给承包方建立档案,有严重问题的企业和承包者,将被列入“不良名单”,定期公布。
5、工程量清单报价实行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作用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公布有代表性的已竣工项目的工程造价信息,为其它工程提供报价参考;定期公布指导性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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