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站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站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安全工作,使施工人员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站内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内施工作业,必须事先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管理单位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相关教育,佩戴临时施工,劳保着装按规定穿戴齐全后方可进站。第二条进站施工人员不得将手机、火种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站内,可将上述物品交由门卫或值班人员暂时保管。第三条在站场内作业期间(一般规定在上午8:00~下午5:00),必须遵守站场的规章制度和值班人员的管理,施工作业应设置专用进出通道,在规定区域作业,并做好警示标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作业区域,站场安全员应在施工期间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四条施工中若需在站场搭接电源,需填写临时用电操作票。第五条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保险带,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需出示相关特种作业票。第六条在进入可能有毒有害气体场所时,必须配戴相应防毒面具。第七条施工过程中需动火时,需出示动火票,且在本站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下才能动火。第八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需立即通知站场值班人员,听从值班人员的引导和安排。第九条多个单位同时在站内进行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需签订《交叉施工安全协议》,严格按协议要求开展工作。第十条若站内值班人员在监护过程中发现施工过程存在安全问题,有权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第十一条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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