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机械的用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焊接机械的零部件应完整,不应有缺损。
2、电焊机导线应具有良好的绝缘,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接地线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当长期停用的电焊机恢复使用时,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
3、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应绝缘良好,握柄和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应良好。
4、电焊机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电缆时,应相应增加截面。
5、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配备有效的通风设备及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6、当焊接预热焊件温度达150~700℃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焊接人员应穿戴隔热的石棉服装和鞋、帽等。
7、在载荷运行中,电焊机的温升值应在60~80℃范围内。
8、润滑装置应齐全完整,油路应畅通,润滑应良好,滑润油(脂)型号、油质及油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9、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接地(接零)应良好,应配装二次侧漏电保护器。
10、各类电焊机的整机检查规定:
1)焊机内、外应整洁,不应有明显锈蚀;
2)各部连接螺栓应紧固牢靠,不应有缺损;
3)机架、机壳、盖罩不应有变形、开焊、开裂;
4)行走轮及牵引件应完整,行走轮润滑应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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