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水工程设计必须有明确的节点细部构造做法。
2.防水工程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施工图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应具备可操作性、可检查性。
3.防水材料进场后,应经抽检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4.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进行蓄水试验,并形成记录。
5.卷材防水屋面工程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6.卷材防水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增加防水附加层。附加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大面防水层施工。
7.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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