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放坡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场地条件允许,并经验算能保证边坡稳定性时,可采用放坡开挖。多级放坡时应同时验算各级边坡和多级边坡的整体稳定性。坡脚附近有局部坑内深坑时,应按深坑深度验算边坡稳定性;
2、应根据土层性质、开挖深度、荷载等通过计算确定坡体坡度、放坡平台宽度。多级放坡开挖的基坑,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宜小于3.0m;
3、无隔水帷幕放坡开挖基坑采取降水措施的,降水系统宜设置在单级放坡基坑的坡顶,或多级放坡基坑的放坡平台、坡顶;
4、坡体表面可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基坑暴露时间、土质条件等情况采取护坡措施,护坡可采取水泥砂浆、挂网砂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方式,也可采用压坡法;
5、边坡位于浜填土区域,应采用土体加固等措施后方可进行放坡开挖;
6、放坡开挖基坑的坡顶及放坡平台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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