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的规定

为了管好用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证施工安全,保护环境,达到其用途明确,申报有序,审核有据,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现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程序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的规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内容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组成,具体内容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牌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安全培训及教育等费用;“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费用;施工安全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防护围栏、地下作业防护、抢险应急性措施、提升架体安全网购置、消防设施费用以及施工现场围栏与装饰,七牌二图,临时办公、宿舍、食堂、卫生、场地排水排污、除四害设施等费用。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与使用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每月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的计划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和安监机构备案。

2.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3.工程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各工区支付。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4.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报告,否则按规定对监理单位作出处理。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项目报建和报监前应查验: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投标预算和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按计划专款专用,未提交费用使用计划和费用支付凭证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以确保该项费用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程序

1.监理部由现场专监、安全专监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审查;

2.现场专监主要审查施工单位所上报的材料用途是否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3.安全监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满足《青岛市地铁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施工现场)〈暂行〉及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出情况,监督计划的执行,建立费用支出台账,掌握费用支出动态。

4.施工单位在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要附有采购发货票及收货明细单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财务用章(红色),分包项目要有分包合同协议书,文明施工用工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工资表上签字按上手印,对于临时设施费用要附有临建设施验收资料,并按类别逐项进行统计,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申报表,先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报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安全专监核准支出金额后报总监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各执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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