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两家公司“非法串标”被查处,共罚4.9万元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本站



“一开始我不熟悉台州投标操作流程,就想到其他公司沟通学习,顺便让他们帮忙网上投标。不知道现在技术这么先进,通过后台电脑数据上传就发现我们使用的是同一台电脑,判定我们这次投标无效。”当事人张某懊悔地说道。

情况调查


经调查,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温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对台州市某公司的办公室装修工程进行投标。在竞标过程两家公司通过同一个硬盘序列号、MC及IP地址上传同一项目的投标资料。在后续评标过程中,台州市公共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雷同性检测分析发现两家公司的唯一标识符雷同,涉嫌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随即判定此次投标无效,并将相关证据移送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后续评标过程中,台州市公共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雷同性检测分析发现两家公司的唯一标识符雷同,涉嫌实施建筑工程项目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随即判定此次投标无效,并将相关证据移送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


随后,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两家公司进行立案,在事实证据面前,两家公司都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最终,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涉案两家公司、两家公司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给予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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