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bot方式开发基础设施项目在发达国家已经获得了成功,并且在过去十年里受到了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的重视。一般来说,政府实施bot项目和主要过程如下:项目得出:由国营机构或私营机构根据需要提出用bot方式建设某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准备:委托咨询公司确定技术参数并编制招标文件。邀请投标:邀请3—5名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准备详细的项目建议书。开标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准则评标,对评标结果进行排序。合同谈判:邀请第一标进行合同谈判,若谈判成功则签约。否则转第二标直致谈判成功,根据需要可以反复谈判。履约管理:承包商负责对项目进行设计、融资、建设并运营。政府对承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后按合同约定接管项目。在我国,协商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情况较多,确定技术参数后直接进入合同谈判。与招标方式相比,协商方式成功率较低、成本较大,但有时速度较快。1.项目准备根据市场需求提出一个特定项目后,政府需委托咨询公司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技术参数和进行实施方案比较。是否采用BOT方式,主要取决于项目的经济效益,尤其是产品价格,确定采用BOT方式后,政府需要全权委托一家国营公司代表政府运作项目。国营公司的首要任务是项目的前期准备,第一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立项和制定规划条件;第二选择承包商,如果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则应委托国内咨询公司与一家国际知名咨询公司联合编制招标文件。2.承包商的选择承包商的选择有两种方式,即协商方式和招标方式。我国现有BOT项目基本都是采用协商方式,国外应用较多是招标方式。由于BOT方式需要谈判的条件很多,协商方式成功率很低,即使成功,由于缺乏竞争,项目成本往往较高。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主要过程是发表招标广告、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者准备标书、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者准备标书、开标与评标、合同谈判与签约。由于BOT项目前期费用较高,一般初审后选定3—5家正式准备投标。BOT项目标书准备时间较长,一般要6个月以上,政府代理机构要随时解答投标者提出的问题,开标评标后,要对评标结果进行排序,选择2—3家进行合同谈判。首先与第一标进行谈判,若成功则签约,否则转向第二标进行谈判,有时需要进行循环谈判才能签约。3.特许合同谈判特许合同是BOT项目的核心,它明确了在特许期内政府和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反映了双方的风险与回报。特许合同的内容涉及项目和产品性能和质量、建设投资与资产寿命、竣工日期及合作期限、产品价格及价格调整公式、资本结构和资本回报、原料供应与产品收购、外汇安排、不可抗力、维修计划、移交条件、奖惩以及仲裁等事项。合同谈判往往集中在经济条款上,如产品价格、价格调整公式、资本结构、产品收购、资本回报、外汇安排等。制定价格的基础是回收投资、偿还借款、支付运行维护费用和赚取利润。当回报率一定时,价格与项目利用率成反比,因此价格都与项目利用率有关,如电力项目在一定负荷以内确定一个价格,超过该负荷电价要降低;交通项目超过最低通行量确定一个价格,若实际运量低于最低通告量则要提价或延长特许期。项目的市场状况且项目的主要风险之一,通常承包商和贷款方都要求对最低项目利用率担保,这种担保政府要承担一定风险,但同时可以降低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在寿命期内,项目产品价格不可避免地要受通货膨胀、汇率和利率因素影响,调整价格时,对于以本国货币支付的价款一般按本国消费指数作相应调整以外币支付的要随汇率变化进行调整。BOT项目回报分投资回报和股本回报,投资回报反映整个项目的成本,是政府应该考察的指标,股本回报与项目资本结构有关。回报与效率有直接关系,与价格相比,回报率属于次要指标,因此过分限制回报率会影响投资积极性。采用协商方式选择承包商通过对回报率作适当限制以降低成本是可以理解的,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时回报率不作为评标标准,评标考虑最多的是产品价格。一般政府不作最低回报率担保,一般政府不作最低回报率担保,但我国有的地区急于促成BOT项目也作了这方面担保。BOT项目的用户都在当地,而境外投资者偿还债务、回收成本和赚取利润一般都要汇往国外,BOT项目的外汇安排十分重要,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BOT项目的外汇兑换需要中央银行或其分行作担保,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国家,有时需要设立境外契约帐户;项目收入首迁进入契约帐号,该帐号上存款应能保证六个月的还款需求。有的项目在购买协议中规定一定比例的产品用外汇支付,减少承包商外汇兑换困难。为减少外汇流出,政府可以为项目提供部分本国倾向贷款,尤其是外汇需求较少的公路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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