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使用须知提要:监理实施细则: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或具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使用须知
1、《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建设厅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01),结合工程实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第三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本《监理现场用表》分为A(承包单位用表,22种)B(监理单位用表,15种)C(建设单位用表,2种)三大类,共计39种用表,完善和补充了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管理的有关内容。自2008年10月1日起,凡在我省境内新开工工程实施监理的,均必须统一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同时作为监理工作检查的依据。
2、本《监理现场用表》应作为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移交一套给建设单位统一归档。本《监理现场用表》各表式有关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的要求,各表式所要求填写的份数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开工前就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对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交底,使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明确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要求。
4、各方处理时限应在表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表式没有时间规定的、或者表式规定时间与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应在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视为认同或放弃。
5、本《监理现场用表》各表的编号:"-"号前填写所报验选项的数码代号,当报验的内容不在列出的选项中时,可在预留的"□"后自行填加,数码代号顺延。"-"号后的编码由项目监理机构和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性质和特点共同商议确定,编码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和查找;中小型、较为简单的项目,"-"号后的编码可直接为相应选项报验次数的自然序号。
6、各表式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必须由具有相应职责的人员本人签字,否则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且仅当其临时不在现场时方可。设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在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在相关签字栏签字。越权签字,按省建设厅有关规定处理。
7、A类表:该类表是承包单位就现场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核验的申报用表,或为承包单位报告项目监理机构有关工程事项的申请用表。
7.1A1工程开工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所有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开工的用表。分包工程的开工申请手续也使用此表办理报批手续。如整个项目为一个承包单位承担,只填报一次;如项目涉及较多子单位(分部)工程,建设单位分别发包和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子单位(分部)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按照表中的内容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工程开工日期一般应为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如承包单位申报的开工日期与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后,应及时发监理书面文件(《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提醒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手续,若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手续时,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应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再次提醒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慎重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工期紧、工程量大、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工程可签署同意开工的意见);若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手续时,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应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再次提醒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签署不同意开工的意见。
7.2A2.1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其他阶段性进度计划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表中所列附件内容,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资料。审查的依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符合工程进度目标的要求,月进度计划符合总进度计划或年进度计划的要求,周进度计划符合月进度计划的
要求;审核总进度计划时,应重点审核节点工期(里程碑工期)施工投入(人员、设备、材料供应、资金)。
7.3A2.2延长工期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延长工期申请的用表。对工程延长工期天数,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分析和计算,并形成工程延长工期天数的监理审核意见。
7.4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用表。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必须报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必须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分包的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发包和建设单位发包)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报审,必须经分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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