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代表建设单位严格根据相关法律制度及技术标准、施工方案等对承包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资金使用、施工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工程监理的工作质量将会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投资成本等多个方面。目前国内实施的《招投标法》在工程建设行业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相应的工程监理招标监管体系也在建立与完善当中。不过,在实际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当中,建设单位明招暗投,招标单位的行为不正当等各种问题随处可见,极大的影响了工程监理招投标的管理水平。
2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招投标现状
2.1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介绍
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代表建设单位严格根据相关法律制度及技术标准、施工方案等对承包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资金使用、施工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不过从目前国内的普遍情况来看,监理工程师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行监督管理。我国监理行业发展比较晚,从当前形势来看,要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等项目全程的监理能力还很难做得到,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的监理公司也还未具备这一水平。从现阶段的监理工作来分析,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主要体现在施工招投标管理以及工程承包合同、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等方面。(1)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的招投标工作能力。施工招投标的工作质量将直接关系到业主是不是能够挑选到一个信誉度高、有质量保证的优秀承包商,这样才能确保施工技术的先进以及工程建设的质量。若是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监理单位就能够介入到建设项目当中来的话,则其对于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承包商、承包合同的各方面都较为了解,更有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监理单位需要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其监理工作就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以合同作为依据进行监理。可以说,监理工程师最终要做的就是要监督管理工程承包合同。结合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来看,监理工程师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理好工程,才能顺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
2.2当前国内工程监理招投标现状
2000年,我国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随后经过几年时间的实践与探索,终于初步确立了一套较为行之有效的监理招标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监理招投标的程序制度。2012年,我国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从而更具有操作性。这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可以说解决了大部分工程监理力度不到位的问题,对于促进招投标制度的成熟与完善有一定作用,为监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科学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不过,伴随着工程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中各种新的问题层出不穷,比如投标价格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价格,招标代理机构不够规范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招投标的管理水平。
3工程监控招投标存在的不足分析
3.1监理企业投标数量有限
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当中会出现投标额监理企业比较少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①招标报名费及其相应的标书收费标准绝大部分都是由业主自行拟定的,部分项目收取的费用极为不合理,比如费用比较高,致使一些监理单位望而却步。②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私自扩大招标的范围,尤其是那些规模小且投资额不高的项目也实施招标计划。但监理单位对于这些规模比较小的项目并没有多大兴趣,缺乏积极性,自然也就不会投标该项目,导致监理企业投标数量不足的现象发生。
3.2各监理企业之间缺乏有序竞争,招标代理市场混乱
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监理企业都非常关心价格条款问题,这也是影响双方交易是否成功的核心环节。因此,建设单位在选择监理单位的时候通常都会考虑监理企业的报价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也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现如今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少企业为了生存而进行的不合理的“价格战”,各种无序竞争越演越烈,部分监理费用的收取远远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标准价格。同时,这几年国内的建筑行业发展是越来越快,对于监理单位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要求,除了部分企业有自行招标的资格之外,其他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都需要委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市场的需求量也非常大。在这一环境背景下,部分企业也开始进行招标代理业务,从而对建设工程招标单位产生误导,导致市场秩序非常混乱。
3.3招投标人的行为不够规范
招投标人的行为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招标人和潜在投标人互相串通,继而在招标文件当中不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是按照某一个潜在投标人的独有特征来设置评分标准;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互相传统,在进入评标现场之前评标专家就与投标人串通好了,以此提高投标人的中标几率;针对民营资金项目,企业更关心的是监理单位的价格,因此部分监理单位为达到目标会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来获得中标。
4工程监理招投标的改进措施
4.1努力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规范业主行为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这一问题,有关建设行政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投标收费标准,从而约束招投标单位严格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来办事,确保监理招投标收费的透明化,并采取有力措施来规范业主行为。建设行政单位还应该结合当地实情适当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标准,小型建设项目的招标应该适当减少,把工作重心放到大型的工程项目当中来,从而真正发挥监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伴随着科学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工程建设可真正实现数字化招投标。我们可以通过IC卡技术,构建招投标网络操作平台,把招投标单位的相关信息都上传到该平台当中,这样一来招投标单位就能够快速及时的获取相关需要的信息,挑选出合适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这不仅有利于评标时间的缩减,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招投标程序。
4.2建立健全监理招标管理体制,严厉整顿招标代理市场
国家以及相关部门机构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措施来规范业主行为,以免业主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非法行为,继而影响招投标结果。同时注意采用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通过计算机评标体系挑选出合格的投标监理企业,充分运用诚信网等资源来监督投标单位的行为,实现网上的动态监督,确保所选择的监理机构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这样才能协助建设单位顺利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来整顿当前的招标代理机构市场,有效提升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和管理能力。严格审核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等多个方面,对于非法营业或者超出能力范围之外的招标代理机构活动要坚决惩治。在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诚信档案的方式来加强管理,在诚信档案中详细记录擅自包揽业务等违规操作行为,将其作为评级和资质考核的参考资料。
4.3规范招投标人的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要避免部分人员利用招投标过程当中的一些法律制度的漏洞来进行暗箱操作,就必须要对现有的招标管理办法准则进行完善,努力缩小法律空间的弹性范围,对招标人的部分权力比如能够取消某些和招标项目无关的分值等进行严格限制。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要求招投标人都能够严格根据相关法律制度来操作,约束其自身行为。若发现有违规投标单位则应该立即取消其资格,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此外,国家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行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相关法律制度已经很难满足当前的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了,因此国家必须制定和实施详细的、明确的《中标后跟踪管理准则》以及《工程监理招标细则》等法律制度,继而瘾大监理招投标制度化、标准化以及规范化发展,使得工程监理工程变得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的工程监理招投标过程当中还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招标人、投标人以及业主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监理招投标的有序发展。为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招投标人的行为,通过严厉整顿招标代理市场等手段措施来促进我国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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