凳式和支柱式脚手架安全控监理制要求

凳式与支柱式脚手架安全控制要求:

1.脚手架的凳和立柱宜采用钢质材料,其构造应重心低。

2.现场自制凳和立柱时,应根据施工荷载对其进行设计,并对原材料和加工工序进行质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3.凳式脚手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凳宜用直径50mm钢管或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制。

(2)凳的间距不宜大于1.5m。高度不宜大于1.5m。

(3)高度大于1.0m时,应在两个凳间设置斜撑。

4.支柱式脚手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柱宜用直径50mm钢管,并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做加劲杆件。

(2)升降式架宜用直径45mm钢管做插管,销钉直径不得小于10mm。

(3)立柱间距不宜大于1.5m,平台高度不宜大2.5m。

(4)平台高度达2.0m(含)以上时,必须在立管间设斜撑,并加抛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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