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碳城市的背景与意义
1.1城市化进程加快
从世界范围看,人类已全面进入城市化时代,联合国于2014年首次宣布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多于乡村,并预测到2050年全球人口的2/3将生活在城市。从我国情况看,1978-2013年我国城市从193个增加到658个;2014年末城镇常住人口达7.5亿人,城镇化率为54.8%,到2020年将达60%,到2030年接近70%。从福建情况看,1978-2013年城市从6个增加到23个,建制镇由62个增加到612个;2014年末城镇常住人口达2352万人,城镇化率已达61.8%;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将达2700万左右,城镇化率将达67%。
1.2城市高碳运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城市人口消费的能源是农村人口的3.5~4倍,城市运行过程中消耗了大量化石能源,排放的温室气体已占到全球总量的75%左右,制造出全球80%的污染。我国城市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国的90%,排放的二氧化硫占全国的98%,地级以上287座城市排放的二氧化碳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72%。高碳运行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能源利用日趋紧张,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气候灾害频繁发生,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已接近极限。我国东中部城市地区屡屡出现的大面积雾霾,以及许多城市出现的交通拥堵、噪声扰民、垃圾围城等严重的城市环境问题就是最好的证明。
1.3低碳城市建设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
过去那种依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粗放外延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低碳城市建设已成为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转变旧有发展模式、谋求城市新兴竞争力的着力点,也是解决我国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方案,是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有力武器,是提高我国城镇化质量,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我国低碳城市建设的政策与实践
我国高度重视低碳城市建设,把促进城市低碳发展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低碳城市、碳排放权交易、低碳城(镇)、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
2.1以绿色低碳为导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
2.2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201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确定了2个批次6个低碳省区试点和36个低碳城市试点,全国各省份除湖南、宁夏、西藏和青海以外,至少都有一个低碳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初步探索了碳排放报告制度、碳排放管理平台、碳目标逐级分解考核评估、投资项目碳评估、产品碳认证等体制机制创新,倒逼调整产业结构,节能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森林碳汇,使得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3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碳排放权交易是以市场机制推动低碳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等7个地方开展区域碳交易试点工作。目前,全国7个碳交易试点均已上线交易,配额总量约12亿吨,控排企业超2000家,成为继欧盟之后的第二大碳交易体系。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被中央深改办列为近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按照相关部署,我国将争取于2016年底启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4推进低碳社区试点
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目标是到“十二五”末,全国低碳社区试点争取达到1000个左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低碳理念统领社区建设全过程、推广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建设高效低碳的基础设施、营造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探索推行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
2.5推进低碳城(镇)试点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选择一批新建产业园区和新城,开展低碳城(镇)试点,以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低碳服务为重点内容,以探索城(镇)规划和建设新模式、打造低碳生产和生活综合体、创建低碳发展政策试验田、形成低碳技术研发应用高地、探索城(镇)低碳运营管理机制、建设低碳发展国际合作平台为主要任务,使试点城区成为产业发展和城区建设融合、空间布局合理、资源集约利用、基础设施低碳节能、生产低碳高效、生活低碳宜居的国家低碳城(镇)。
3福建低碳城市建设的成效与问题
福建省高度重视低碳城市建设,在产业、交通、建筑、能源、技术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城市运行低碳化,取得一些积极的成效。厦门、南平相继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泉州市入选2011年全国十佳低碳生态城市,福州市、厦门市入选2014年全国低碳城市十强。
3.1规划先行
厦门在成为低碳试点城市之前就开始对低碳城市建设进行总体规划。2009年6月,邀请国外专家做成了低碳城市总体规划模型,在全国乃至全世界也是唯一的。2010年1月,《厦门市低碳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完成,从占碳排放总量90%以上的交通、建筑和生产三大领域探索低碳发展模式,使厦门成为全国首批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低碳建设的城市。
3.2产业低碳化
厦门着力构建低碳化产业体系,服务业及低能耗工业增加值占该市GDP比重达到60%左右;节能灯产销量占全国30%左右,产业化及技术水平居全国前列,拥有我国第一个光电产业集群,新能源客车出口位列全国客车行业前列。南平凭借武夷山的丰富资源,努力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基地,探索创建全国低碳旅游示范区,打造活性炭和生物质发电等世界级的专业基地。泉州文创低碳产业园将建成低碳、生态的光电产业基地,引进应用新能源技术的电子产品,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
3.3交通低碳化
厦门全国首创全程高架的快速公交专用道,万人拥有公交数达到24.9辆,远高于福建省其他城市;步行、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慢行交通出行比例超过43%,常规公交、BRT和农村客运线等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31%,在国内同规模城市中属于较高水平。福州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公交,清洁能源公交车总数占全市公交车总数约33%、占全省清洁能源公交车总量55%以上,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鼓楼区着力构建“15分钟低碳生活圈”,使区内居民能够在15分钟内实现入学、购物、就医、休闲健身、再就业。南平被交通部列入全国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区域性试点,从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示范新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智能交通运输体系、运输组织体系和交通能力监管体系、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运输装备等六个方面推进建设任务。
3.4建筑低碳化
厦门2010年被列入全国建设领域碳交易试点城市,制定了新建建筑从设计、施工、监督到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对旧建筑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进行节能改造;节能建筑比例达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福州成立了福建省绿色建筑创新联盟,融合绿色建筑产业和市场需求,推广绿色建筑理念;形成了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创意设计产业楼、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等示范工程;绿色建筑由单体推向规模化,福州海峡奥体片区为绿色生态城区,引入“低冲击开发”建设理念,绿色建筑比例将达到100%。南平出台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明确绿色建筑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保障资金投入,加强工程监管;武夷新区成为福建省唯一申报全国绿色建筑发展的示范区。
3.5能源低碳化
莆田拥有LNG产业园,该市清洁能源比例达到63.2%。漳州13个光伏发电站并网,该市再生能源发电比例已达20.61%。宁德、福清等核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仙游、厦门等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建设;莆田平海湾、漳浦六鳌、宁德霞浦等海上风电场建设有序推进;莆田、晋江和厦门三个燃气电厂全面投产,一条长达356公里的天然气主管网为福州、莆田、厦门、漳州、泉州5个城市输送天然气;各地市积极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分布式能源系统。
3.6发展低碳技术
厦门大力开展减碳技术创新,拥有钨废料回收利用、含银固体废物综合开发技术等多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在城市环境、微藻固碳产油、海洋碳汇等低碳领域形成了一批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福州垃圾焚烧设备、生物降解塑料、废气净化处理技术、紫外线消毒技术、LED光电应用等环保技术领域居全国乃至国际领先地位。福建省低碳城市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一些部门对低碳城市的内涵、建设路径等认识不到位,存在“高碳锁定”①思维,认为碳减排会影响经济发展,从而对低碳城市建设积极性不高;现有低碳城市政策具有零散性和尝试性,缺乏系统性的安排和统一的权威性、导向性的评价指标体系;一些城市的低碳建设仅仅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
4加强福建低碳城市建设的政策建议
福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理念,积极借鉴先进的低碳城市建设经验,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规划引导、试点示范和舆论宣传,大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使城市走上宜居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4.1借鉴先进经验
欧洲的许多城市一直是低碳城市实践的典范,其低碳发展理念值得借鉴。一是提升城市“机动性”,依靠地面轨道交通网络,包括区域通勤火车和城市有轨电车,解决低碳出行问题。二是打造适宜步行的空间,通过功能丰富、景色宜人的步行通道连接主要城市组团,并形成一张有机的网络。三是打造“生物本能型城市”,为照顾人类接触大自然的生物本能创造基础,建造数量众多、面积广阔的城市公园和绿地,形成完善的区域绿色空间体系。四是推广“正能量”建筑,通过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用使建筑产生的能量大于建筑自身能耗。
4.2发挥市场作用
根据国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尽快制定推进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核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做大做强节能服务产业,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引导重点用能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建立并完善“碳足迹”标识和产品认证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企业加快低碳产品研发,引领产业向低碳转型。
4.3加强规划引导
将低碳化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根据每个城市所处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在摸清主要的碳排放源的基础上,明确低碳城市发展定位、目标、原则、方向,从城市空间布局、土地利用、产业发展、能源利用、交通体系、建筑与基础设施、自然生态格局等方面入手,通过系统规划、阶段性实施、实施后评估与规划修订等环节,持续推进低碳城市建设。
4.4加强试点示范
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支持,在福建省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低碳城市发展试点示范工作。争取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批国家低碳城(镇)试点。继续推进厦门、南平2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树立该省低碳城市示范标杆。通过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低碳社区。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完善支持试点示范的配套政策。
4.5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从低碳出行、低碳生活、低碳办公等方面深入宣传低碳理念,开展低碳教育。开展低碳机关、社区、学校、医院、饭店等创建活动,建设低碳宣传教育基地。支持各种环保组织的发展,促进低碳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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